建設項目用地報批材料目錄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用地項目材料目錄
(一)文字資料
1、用地單位的資質證明、法人證書、營業執照
2、同級國土資源部門的用地請示
3、土地行政部門審查意見及同級人民政府的審核意見
4、建設項目用地單位的用地申請
5、建設項目立項、可研或初步設計的批復或其他有關的項目批準文件
6、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用地的預審意見或文件
7、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應附有宗地規劃、建設條件即: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建筑限高等指標內容)
8、國有土地使用權供地方案
9、分批次用地的批文及批準用地范圍圖
10、資金落實證明材料
(二)圖件資料
1、建設用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和勘測定界圖
2、建設項目用地豎向界限
3、建設項目用地位置圖和總平面布置圖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用地材料目錄
(一)文字材料
1、用地單位的資質證明、法人證書、營業執照
2、同級國土資源部門的用地請示
3、建設項目用地單位的用地申請
4、建設項目立項、初步設計的批復或其他有關的項目批準文件
5、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用地的預審意見或文件
6、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應附有宗地規劃、建設條件即: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建筑限高等指標內容)
7、國有土地使用權供地方案
8、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查意見及同級人民政府的審核意見
9、分批次用地的批文及批準用地范圍圖
10、地價評估報告、技術報告及同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土地權屬和地價水平的初審意見(含土地估價結果初審表)或土地估價報告備案表
11、草簽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12、其他有關材料
(二)圖件資料
1、建設用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和勘測定界圖
2、建設項目用地豎向界限
3、建設項目用地位置圖和總平面布置圖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用地材料目錄
(一)文字材料
1、同級國土資源部門的請示文件
2、國有建設用地取得文件(省廳批準該用地征用轉用文件、土地收購儲備文件或其他關于該土地權屬來源的證明文件)
3、招標、拍賣或掛牌出讓方案,包括地塊面積、位置、現狀、擬出讓的用途、年限、出讓方式,規劃要求,拍賣起叫價、掛牌起始價、競價階梯等
4、組織土地出讓的同級人民政府關于出讓方案的審查意見
5、城市規劃管理部門關于該用地的規劃條件文件及規劃審查意見(規劃、建設條件應附有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建筑限高等指標內容)
6、宗地土地估價報告及技術報告,同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土地權屬和地價水平的初審意見(含土地估價結果初審表)或土地估價報告備案表
7、其他有關材料
(二)圖件材料
1、建設用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和勘測定界圖
2、建設項目用地豎向界限
(三)方案批準、出讓成交后備案所需材料
1、競得單位(個人)法人證書(身份證明)營業執照
2、與相關部門集體決策確定招拍掛出讓底價的證明或有關資料
3、宗地招拍掛供地方案的批準文件(批復意見)
4、招標、拍賣、掛牌文件
5、出讓供地供應計劃、出讓公告、成交公示
6、競得文件或成交確認書
7、出讓宗地的規劃許可證
8、其他有關資料
四、農村宅基地建設申請用地材料目錄
1、相關部門許可或意見
2、建設用地申請
3、社、村、鄉(鎮)審核意見
4、戶口證明材料(如戶口不能明確證明是否為該社農戶的,由社、村組織出具證明材料)
5、其他有關材料(如:分家協議等)
五、企業改制資產處置后權屬辦理材料目錄
1、權屬證明:原企業土地使用權證書和土地權屬證明文字資料、地上建筑物權屬證明
2、申請人相關證明(包括新老企業法人的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及企業機構代碼證)
3、企業改制方案
4、縣企改領導組對改制方案的批復(如原屬集體企業未下改制批復文件的,則需縣政府相關領導簽署同意按此改制方案處置資產的證明材料)
5、涉及企改宗地的資產評估報告及備案表
6、國有資產產權注銷登記表
7、面積分攤協議
8、縣政府(財政局)與新權利人簽訂的《資產轉讓協議》、(成交協議)
9、相關費用的付款憑證(涉及土地資產土地出讓金部分的,必須附具縣財政局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財政專戶收款憑證)
10、永善縣企業改制領導組出具的“關于宗地出讓面積的評估、出讓金額、應交管理費及涉及改制宗地其他有關情況的說明
11、資產移交清單
12、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到現場確認面積后的勘界圖及權屬確定的相關資料
土地資產權屬手續辦理后,涉及重新建設使用土地的,與其他項目用地要求材料相同
(注:如提供的材料屬復印件,則需縣企改辦加蓋確認騎馬章)
六、臨時用地申請材料目錄
1、臨時用地申請
2、相關部門意見或許可(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或礦山企業臨時用地需附項目立項批準文件或其他有關批準文件)
3、臨時用地合同(與國土部門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共同簽訂的)
4、用地補償協議(補償費落實情況說明)
5、土地復墾協議及土地復墾費落實情況說明(占用耕地)
6、標明用地范圍的平面圖